
一、付订金
(1)双方议定价格
买卖双方就房屋价格达成一致,买方向卖方支付订金,卖方签收订金收据。
(2)确定代书人选(若双方决定亲自办理可省略此步)591代书
代书一般由买方找,卖方可共用一个代书,若对买方找的代书不放心,可另请代书陪同签约。代书收费参考
(3)办理履约保证(可保障双方交易的安全,可选择使用)
二、签约
(1)确认双方身份
买方确认卖方的身份,及土地、建物权状正本。若卖方是代理人,则需确认授权书、被授权人身份证。
(2)达成契约
买方就契约内容达成一致,并进行签约,签约时有公契和私契(买卖双方或者代书均可提供,也可至地政事务所拿)。
(3)支付签约款
买方将签约款给卖方,前期支付的订金可抵扣相应数量的签约款,卖方可要求买方就剩余款项签立尾款担保本票。
三、用印
(1)请领用印材料
至地政事务所,请领土地及建物登记誊本,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,土地增值税单申报书。。
(2)缴税费
双方携带好用印材料,买方需至乡镇市公所,申请「契税」缴费单。卖方至税捐处,申请「土地徵值税」缴费单。
收件后,约五~七个工作天,承办人员会通知前往领取「土地增值税」缴费单。
(3)贷款
若买方需贷款,则应於用印时决定贷款银行(可请代书办理),银行收件、审查、估价对保、用印约2至3星期。
所有文件也请公所民政课承办人员一一检视无误后再收文,约三~七个工作天,承办人员会通知前往领取契税缴费单。
四、完税
(1)缴税
买方持契税缴税单,卖方持土地增值税缴费单各自缴纳各自负担的税款。
(2)付完税款
买方将完税款给卖方,若卖方是代理人一样需要验明身份。
五、过户
(1)领取新权状
双方带齐过户材料,至地政事务所登记,买方缴纳登记规费,领取新权状
(2)结清费用
买方支付尾款,卖方需结清欠缴税费负担(地价税、房屋税、水电费、瓦斯费、管理费、公共基金等税费),买方支付卖方全部尾款或由银行贷款汇入卖方帐户,同时取回担保本票。
(3)房屋点交
双方点交房屋、交付钥匙予买方。若有代书,索取放在代书处的文件正本及影本等文件。